一、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别 | 专业及代码 | 招生计划 | 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 剩余 计划 | 复试 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政治/英语 |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 总分 |
专业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5 | 1 | 4 | 6 | 50/50 | 90/70 | 310 |
专业 |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 4 | 1 | 3 | 3 | 50/50 | 70/70 | 310 |
专业 | 085601材料工程 | 58 | 7 | 51 | 73 | 50/60 | 80/70 | 330 |
专业 | 085602化学工程 | 23 | / | 23 | 25 | 50/50 | 70/70 | 310 |
专业 |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 10 | 1 | 9 | 9 | 50/50 | 70/70 | 310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85601材料工程 | 1 | / | 1 | 1 | 50/50 | 70/70 | 300 |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3月29日 | 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 长安校区启翔楼226 |
3月30日 | 笔试、心理测试 | 长安校区 具体时间及考场待定,需带准考证、身份证。 |
3月31日 | 面试 | 长安校区 具体时间及考场待定 |
方案发布后,研究院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复试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网报后未通过学信网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成绩单原件;
(6)个人简历,需列明个人学习经历、学业情况、获奖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兴趣爱好等,奖励、项目、成果等需附证明材料;
(7)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附件2)
(8)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核流程:
(1)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请于3月29日14:00-16:00携带以上材料到长安校区启翔楼226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复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前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友谊校区毅字楼334)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每部分按百分制打分。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1. 专业知识笔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考核范围参考《柔性电子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4)。复试科目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960物理综合 |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 960物理综合 |
085601材料工程 | 923材料科学与工程导论 |
085602化学工程 | 961化学综合 |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 989细胞生物学 |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及听说能力,外文专业文献阅读及理解能力,在综合素质面试中一并进行。
3.综合素质面试考核
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培养潜质和创新素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
(1)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专家组通过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考生随机抽取外文文献试题进行朗读和翻译,专家组通过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进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
(3)考生进行PPT汇报(可包含个人学习及科学研究经历、奖励荣誉、未来计划等情况,限时5分钟),专家组通过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进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六、录取工作
1.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考核成绩*3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50%
2.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0.5/5+复试总成绩*0.5
3.预录取名单公布
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公布时间:4月2日前
公布方式:柔性电子研究院官网招生公告栏
4.录取原则
录取按报考专业,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
七、考生复试纪律
1.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信息公开
1.研究院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研究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录取方案,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2.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九、监督与复议
1.咨询及申诉渠道:
电话:029-88431960 联系人:邹老师
邮箱:ifercpy@nwp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
2.考生可通过以上渠道,进行咨询、申诉和举报。申诉或举报需实名。
3.研究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申诉、举报等事宜。校、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